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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9    作者:     来源: 科研处    点击:

各学院、部门: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网址: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481664.html),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建设要求
工程中心建设要围绕产业发展的需求,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强产学研合作,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培养产业技术人才,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对象
广东省内高校未建有工程中心的专业类可申报1个。
三、申报条件
(一)单位规模。申报单位为高校的,近三年在申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且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二)科研条件。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用于实验、检测、分析、试验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工程技术队伍。工程中心主任入职单位的时间不低于3年;珠三角地区申报单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三)科研成果。申报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且近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此外,申报单位为高校的,近三年须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
(四)体制机制。申报单位原则上已建有市(区)级科研平台,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五)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深入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工程中心建设。鼓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工程中心,共建单位在申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条件(二)核算(惠州市的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江门市的台山市、鹤山市、开平市、恩平市,肇庆市的四会市、广宁县、怀集县、封开县、德庆县按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申报条件申报)。
(六)其他条件。工程中心主任近三年未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申报程序
请各二级学院开展综合研判,符合条件的专业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申报。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
(一)网上注册登记。未曾在该系统注册账号的申报人可联系科学技术部喻晓老师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请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方式。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注册后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分类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提交后,经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审核提交至主管部门,完成系统申报。
(三)审核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厅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把关。申报人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存在以下情况的,形式审查不合格:材料不齐全;佐证材料未经第三方认证;内容前后不一致;印、章、签名不规范;扫描文档不清晰、不完整;工程中心名称命名不规范等(可在网上咨询知识库查询工程中心命名规范和申报指引)。
六、申报时间
请各位申报人务必于9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上传系统,由学校科学技术部审核。
附件: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引(内容详见OA通知)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科学技术部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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