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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入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6    作者:     来源: 科研处    点击:

各部门、学院:

现将《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佛山市自筹经费类科技创新项目入库的通知》(佛科通〔2024〕62 号)转发给你们,附件内容详见OA通知,请各相关学院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条件(符合其一即可):

(1)相应专业和领域的高级技术职称在职在岗人员;

(2)相应专业和领域中级职称且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在岗人员;

(3)相应专业和领域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3.有充足的实验场所和团队。

二、申报内容

根据申报指南,本次申报将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1.科技装备动员、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建设;

2.防震减灾、应急处置、极端气象等自然灾害应对;

3.公共安全、毒品防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4.消防救援、火灾预警、安全生产技术;

5.环境保护、传统污染及新型污染物防治、土壤、地下水保护及污染防治;

6.科普及教育能力建设;

7.企业发展研究、产业创新;

8.公共交通、智慧交通服务;

9.自然生态文明、农林业病害防控、高品质森林城市;

10.农业现代化智能化、生态农业、种业、现代都市农业、食品安全;

11.高效能源、低碳减排、节能储能;

12.垃圾分类、废弃物回收利用、绿色可循环;

13.社会公益领域模式、技术和服务创新;

14.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老年人及残障安防智能辅助技术研发;

15.妇女儿童、未成年人保护。

三、注意事项

1.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有1项在库项目或在研2项市级科技创新项目的,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新的市自筹项目;

2.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组前三位成员),已有3项在库项目或在研3项市级科技创新项目的,不得以项目主要成员的身份申报新的市自筹项目。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认真阅读入库申报指引(详见附件)后,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fsfczj.gov.cn)进行申报(没有账号的老师可联系科学技术部分配账号),并在10月15日中午12点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审核通过。学校将在所有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至市科技局。

项目咨询及联系人:唐戎、喻晓。 电话:87263185

科学技术部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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